2人非法捕捞1000余公斤螺蛳被抓 深夜下水惹祸。两男子深夜在浙江浦阳江摸了1000多公斤螺蛳,近日被当地警方抓获。浙江诸暨市公安局浬浦所收到线索后,立即联合渔政执法人员赶赴现场,当场抓获正在非法捕捞螺蛳的邱某和张某,查获大量螺蛳及捕捞工具。

经初步审讯,两人对非法捕捞螺蛳的行为供认不讳。邱某表示,之前认为捞点螺蛳没什么大问题,便趁着深夜偷偷下水捕捞。经清点,现场共查获非法捕捞的螺蛳34袋,总重量超过1000公斤。目前,两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许多人可能觉得下河摸点螺蛳、捞点小鱼只是小事,但实际上这是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条规定,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的,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罚金。
警方提醒公众,保护生态人人有责,应严格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。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,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渔政部门举报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