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证据,微信公众号“新*”为了博取关注和流量变现,恶意篡改了委托人在采访中的文学隐喻表达,制作了“讣告式”标题,涉嫌侵犯委托人的名誉权。文中还使用了多张委托人的肖像图片,并配以大量商业广告语,利用其名义和形象推广医美产品,涉嫌侵犯肖像权。律师事务所已受托将该账号的认证和运营主体起诉至法院,要求相关主体承担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。目前已完成立案材料的递交工作。

6月11日,医美公众号“新氧”发布了一篇标题为《马思纯,享年三十七岁》的文章,被指为博取流量而肆意乱起标题、断章取义。次日上午,该文章已被删除。“享年”一词具有极强的特指性,专用于讣告,易使读者误解。搜索发现,“新氧”公众号中有多篇致歉声明,分别对林志玲、袁莉、毛晓彤等人进行了致歉。最早的致歉声明发布于2020年6月28日,最新的一篇发布于2025年12月28日。




